商品代碼 10045

全家100元虛擬禮物卡(餘額型)

  • 商品兌換後將於1日內以信件方式寄出商品兌換碼
  • 請務必確認點數賣場綁定信箱正確,商品兌換碼將寄至登入會員信箱
  • 使用期限:無效期
  • 商品兌換後無法退換貨,請務必確認商品後再下單

*foodpanda提醒你,訂購前請先詳閱「兌換須知 」點我前往,付款完成即視為同意。


*電子票券無法與實體商品合併訂購

點數 (PNT)200

電子券使用期限 無效期

 

電子券須知

  • 「全家禮物卡餘額查詢」:可至MyFamiPortApp手機查詢,全台灣地區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機台進行查詢,或持禮物卡兌換商品所開立之交易明細(或與其他支付工具合併支付之電子發票)會顯示該次禮物卡消費後之餘額。註: 因資料傳遞時間差,建議您可於每次消費2小時後,再確認卡片餘額與消費紀錄之狀態。
  • MyFamiPortApp手機查詢:至MyFamiPortApp→儲值→禮物卡→餘額查詢→輸入禮物卡第一段條碼含英文及數字共16碼或 掃描禮物卡第一段條碼含英文及數字共16碼。
  • 於收銀台使用,手機亮度建議調整至最亮。
  • 本卡無使用期限。可分次及併卡使用。本禮物卡至全台灣地區全家便利商店均可兌換。但不得抵用代收、菸品、受託代銷商品(如:宅配業務、隨買跨店取等)及非開立發票之代售業務等商品/服務。(如:各類帳單繳費、票券及悠遊卡儲值等)。
  • 本卡亦可在全台灣地區沃克牛排、大戶屋、bb.q CHICKEN及IKIGAI燒肉門市使用(部分門市除外,詳如全家官網公告)。
  • 本卡可轉儲至Fami錢包,轉儲後本卡視為兌換完畢,無法退回原卡片。
  • 禮物卡詳細使用規範請參閱全家禮物卡官網公告資訊。
  • 本券為不記名,任何人持本券皆可使用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遭他人盜用,本券不再補發。
  • 本券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,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,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。
  • 本券有效與否,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。 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,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。
  • 本券為有價證券,請勿擅自偽造、變造,以免觸犯刑責。